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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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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维修与报废规定

一、对于需要维修的设备,在保修期内,直接与维修单位联系维修事宜。

二、对于保修期外的设备,报修前须先填写《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登记表》,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实验中心办公室负责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三、实验室需要报废的设备,须符合学校设备报废的具体规定。报废前须填写《设备报废登记表》,办理报废手续,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账面上及时做好记录,保存上级部门转来的报废设备批准清单。

四、报废设备由学校国资处与实验教学管理科统一处理。

五、无论教学或课题经费购买的设备,均属国家财产,个人无权外借、变卖和处理报废设备。违规者报学校严肃处理。

六、未尽事宜及更新的规定,以学校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和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