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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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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元动画工作室使用管理细则

次元动画工作室的建立是开发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需要。工作室是知识创新及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场所,是实施创新教育的重要手段。

工作室在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同时考虑到社会效益,保持工作室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学生在团队协作、实践技能、开拓创新等方面得到锻炼和提高。

一、工作室成员必须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池州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有关制度与规定。

二、工作室成员要发扬创业精神,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精诚合作,维护团队利益。

三、承接实践任务后,由工作室成员分工合作,并严格按照要求制作。设计完成稿必须经指导老师审核后方可提交。

四、不得在工作室内进行与工作室工作无关的非正常学习和工作的任何活动。

五、对于有懒散,工作拖沓,不认真的的成员,工作室将予以辞退。

六、不服从管理,造谣生事,制造矛盾,打架斗殴者,工作室将予以辞退。

七、工作室成员应爱护工作室的一切软件及硬件设施,不得擅自带出,不得私自外借,避免不必要的损坏。对于非正常损坏的设备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赔偿。

八、成员应爱护工作室公共环境,保持电脑桌椅和工作室内其他物品整齐、清洁。不得在工作室内吸烟。

九、建立工作日志,严格做好记录。

十、其它未尽事宜另行补足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