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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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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频实验室使用管理细则

一、本实验室承担按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关课程和所批准的专业实践活动相关工作。超范围使用须经实验中心批准。

二、使用者不得利用本实验室设备进行商业活动、不得进行与教学及本专业无关的其他活动和行为。违者以私自侵占公共资源予以校纪处分。

三、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开放时间、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服从责任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令和安排。实验室仪器设备出现损失,要酌情处理:故意损坏或丢失设备要照价赔偿,操作不当导致损坏的可以从轻处理,自然损耗的不需赔偿。

四、使用者应在使用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对设备进行功能检查和系统调试。使用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室内设备,更不能随意拆卸、改装室内设备或线路。使用者需注意用电安全,不能私自插拔、移动电源接线;接线插头不能插接任何与实验室无关的电器设备。违反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如造成设备损坏或引发意外事故,由当事人按规定照价赔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五、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场所,课堂教学需要学生操作机器时,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人为损坏设备;精密、贵重实验设备需在责任教师指导下进行操作;使用时发现设备、设施情况异常或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

六、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严禁携带食物、饮品进入实验室;保持安静,勿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实验室正常使用;不得丢弃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七、管理人员对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负有责任,应定期进行实验设备维护和系统检查,确保实验室整体使用状态良好。

八、在数字音频实验室安装的所有声学材料均需按有关消防条例要求实施。实验室内严禁明火操作。管理人员务必在使用完毕后对实验室进行清洁和安全检查,确认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后,关闭所有电源方可离开。

九、实验室所有安全通道不得堆放道具和任何杂物,确保畅通无阻。使用完毕后使用者应协助做好清洁和内部整理,以免妨碍其后使用。

十、非工作日、非工作时间使用以及涉及实验人员加班,须经实验中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