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实验室承担按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关课程和所批准的专业实践活动相关工作。超范围使用须经实验中心批准。
二、使用者不得利用本实验室设备进行商业活动、不得进行与教学及本专业无关的其他活动和行为。违者以私自侵占公共资源予以校纪处分。
三、演播室的机器设备及录影数据由专人管理,机器设备使用完后,负责人员要认真检查并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进入演播室演播的学生,未经允许,不得乱动、启用录像设备。室内保持安静,不得追逐、喧哗,注重卫生,不得乱丢、乱吐、乱写以及乱画。
五、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启、关闭每一种电器设备,严禁用电源总开关代替设备的开启或关闭。使用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因个人原因导致设备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六、演播厅内的摄像机,编辑机及灯光、音响设备等均有专职技术人员管理和维护,严禁擅自拆卸、挪用、外借,特殊情况须有主管领导批准。设备在使用前及使用后都要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七、演播室使用完毕,要放好电器设备,断开电源,以保安全。
八、非工作日、非工作时间使用以及涉及实验人员加班,须经实验中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