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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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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动画实验室使用管理细则

一、本实验室承担按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关课程和所批准的专业实践活动相关工作。超范围使用须经实验中心批准。

二、使用者不得利用本实验室设备进行商业活动、不得进行与教学及本专业无关的其他活动和行为。违者以私自侵占公共资源予以校纪处分。

三、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开放时间、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服从责任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令和安排。实验室仪器设备出现损失,要酌情处理:故意损坏或丢失设备要照价赔偿,操作不当导致损坏的可以从轻处理,自然损耗的不需赔偿。

四、老师使用实验室同样须遵守本规定,使用期间对实验室的安全和财产、设备的完好以及环境卫生负责,妥善安排相关工作。如有失职行为,记入本人学年工作考核表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教师在使用实验室之前,必须熟悉二维线拍系统、拷贝台的使用方法,熟练掌握动画制作软件的操作流程。在该实验室教学时,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并督促学生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监督学生使用设备情况。操作课程结束后,必须将借用的所有的透写台器材归还,经指导老师验收后方可离开手绘室。

六、学生进入实验室后,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设备和工具。学生应该懂得爱护实验室内的所有设备和工具,不应当随意破坏,如有发现破坏者,必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七、领用的透写台分配到各个小组管理,打孔机和定位仪由班级指定的负责人管理。凡出现器材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及时上报给指导教师。

八、透写台、定位仪、打孔机、投影仪属精密仪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轻易拆卸,违者由个人赔偿一切损失。

九、最后离开的使用者,应协助把实验室设备收拾整齐,环境打扫干净。

十、非工作日、非工作时间使用以及涉及实验人员加班,须经实验中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