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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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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制作实验室使用管理细则

一、本实验室承担按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关课程和所批准的专业实践活动相关工作。超范围使用须经实验中心批准。

二、使用者不得利用本实验室设备进行商业活动、不得进行与教学及本专业无关的其他活动和行为。违者以私自侵占公共资源予以校纪处分。

三、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开放时间、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服从责任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令和安排。实验室仪器设备出现损失,要酌情处理:故意损坏或丢失设备要照价赔偿,操作不当导致损坏的可以从轻处理,自然损耗的不需赔偿。

四、广告制作实验室的设备应设专人维护与保养,保持设备运行正常。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清洗喷绘机喷头,定期检查供墨系统并确认油墨量是否充足,及时清理油墨污渍。

五、喷绘机、大幅面打印机、雕刻机等专业广告制作设备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六、注意操作安全,保持实验室卫生,喷绘布余料应及时清理,并认真填写实验运行记录和设备使用登记簿。

七、最后离开的使用者,应协助把实验室设备收拾整齐,环境打扫干净。

八、非工作日、非工作时间使用以及涉及实验人员加班,须经实验中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