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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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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具体落实到实验室责任人。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必须加强防火、防水、防盗、防事故工作。每天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水、电、易燃物品、废弃物等。

二、实验室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必须明确告知并督促执行。

三、每个学年度对新进实验室人员,需要进行至少一次的实验室使用安全知识常识、事故防范安全教育及培训。

四、实验室的仪器要做到防尘、防潮、防震;定期保养、定期检验,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五、遵循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如发现有盗窃或安全事故发生,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中心负责人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六、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不准带无盖水杯进入实验室,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吃零食、乱扔杂物。

七、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和违规使用电器。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子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八、公共假期应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水、电、门窗的安全自查工作等,不开放的实验室请务必锁好门窗。假期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

九、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路,并确保关好。

十、出现任何事故按相关规定手续处理,不得不报、拖延、瞒报事故及损失程度。